副会长行使职权

1、服从分工,协助会长开展商会工作。

2、受商会常务理事会委托,负责商会有关部门工作。

3、监督商会的制度建设、队伍建设和商会工作的决策情况,积 极提出合理化的建议。

4、抓好商会基层组织建设和理事、会员的发展工作。

5、围绕商会中心工作,积极组织招商引资和企业维权工作。

6、紧密联系理事和会员单位,反馈基层企业信息和帮助他们解 决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。

7、做好与当地政府和部门的联络和协调工作,加强横向联系, 积极开展市场调研和考察工作。

8、按规定参加会长会议和其他有关会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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